保母過失致死 判10月徒刑
2014/11/05 12:2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紀姓專業保母照顧7個月大女嬰,餵食牛奶後,誤以為已打嗝,便與女嬰一同午睡,又睡得比嬰兒還熟,下午3時紀女醒來,要叫醒趴睡的女嬰,卻已臉色發白,經CPR急救並送澄清醫院,仍不治死亡,台中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0年徒刑,雙方和解談不成,未獲得緩刑。
判決書指出,紀女98年起在西屯區某托嬰中心擔任專業保母,照顧張姓女嬰當天,約上午11時10分餵食女嬰蔬菜肉泥米粥,11時40分餵食牛奶10CC,12時再餵食牛奶70CC。紀女誤以為女嬰已打嗝,就停止拍背,讓女嬰趴著入睡。
女嬰13時10分醒來哭鬧,紀女前往安撫,很快又睡著,女嬰因未打隔又趴睡,胃食道逆流,可能阻塞氣管窒息致死,當天下午3時許紀女醒來,要叫醒張姓女嬰,卻發現她臉色發白,緊急進行CPR,並送澄清醫院,女嬰到院前無呼吸、心跳。
經解剖鑑定女嬰是因食物吸入堵塞呼吸道,造成窒息死亡。法官認為,紀女疏忽造成女嬰家屬永難磨滅的傷痛,雖犯後積極與對方和解,但遲遲無法達成,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處10月徒刑,不宜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