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被害人求情 和尚伸狼爪猥褻輕判
2014/11/04 11:1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鄭姓和尚化緣認識智障女子多年後,在她住處房間內,涉嫌上下其手,高雄地院審酌兩造和解,被害人家屬曾受惠於鄭而替他求情,依乘機猥褻罪,輕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鄭姓和尚因布施而與被害人熟識多年,明知她為重度智能障礙,識別能力不足,卻於去年8月間,在她高雄市住處房間內,涉嫌撫摸胸部、私處。8月28日上午,楊姓志工從事居家服務,被害人告知遭猥褻之事後,轉告里長報警處理。
法官開庭審理,被害人阿姨表示不想追究,鄭曾幫助過被害人,請法官高抬貴手;被害人也說,不希望把鄭關起來,願意原諒他。又查,鄭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和解,於是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