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東西失風被逮 竟還冒名應訊
2014/10/18 12:2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一名24歲劉姓男子今年2月進入大潤發大賣場,拿了「炸豐原赤肉條」及「巴西燒烤麻糬」各1包(市價177元),沒結帳就想離開被攔下,大賣場報警處理,他竟以陳姓友人名義應訊,分別被依竊盜罪判拘役30日,偽造文書罪判3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在今年2月10日晚間,進入台中市忠明路大潤發賣場,拿了
「炸豐原赤肉條」及「巴西燒烤麻糬」各1包(市價177元),他把標價拆下,然後藏在隨身手提包內,只拿出一瓶豆漿結帳,但被安管人員發現形跡可疑,攔下檢查,隨即報警處理。
但劉男竊盜在先,員警前來處理時,竟又為了隱瞞身分,以陳姓友人的姓名應訊,還背出陳姓友人的出生年月日、住址及身分字號,還按捺指紋署押,可是警方比對指紋,他本人的指紋已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建檔,經比對確認身分是劉某,罪加一等。
而劉嫌在大賣場偷東西,法官判拘役30日,可是他冒名應訊涉及偽造文書,判3月徒刑,年輕人一錯再錯還不知悔改,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