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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被告撤上訴 高院法官曾德水被申誡一次

2014/10/16 17:0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法官曾德水承審羈押案時,逾越法官職權,勸被告撤回上訴,對被告說:「上訴是沒有希望的啦!」還扯陳進興案,指「律師謝長廷夠厲害吧!陳進興還是照ㄅ一ㄤˋ(槍斃)。」」監察院彈劾曾後,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下午宣判,判決曾申誡一次。

職務法庭指出,李被控持刀強盜,一審判刑7年4月,曾101年12月3日擔任值班法官時,承審李的羈押案,曾在李無律師陪同下,勸李不要上訴,「不如去爭取假釋早點出來啦!」,還扯到陳進興案,李遂撤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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