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女大生白骨案 黃文進判無期徒刑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今年初震驚社會的輔大女學生白骨命案,台中地院審結,徵信社業者黃文進騙財騙色又預謀殺人,法官指出被告下藥迷昏女大生,朝口鼻連續灌了10分鐘瓦斯,造成缺氧而死,屬輕手法加害方式,女大生死前應無太大恐懼及痛苦,尚無與世隔絕必要,判處無期徒刑、併科15萬元,同夥施坤志依妨害自由判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輔仁女大生陳女(77年次),父母早亡,一人獨居父母留下的房產。99年間陳女男友劈腿,為了與男友復合,找上「李天人」施作法事多次無效,經李天人轉介認識徵信業者黃文進。已有家室妻小、小三的黃文進,不但騙光陳女積蓄,騙陳女出售房產,拿走約300萬現金,騙財騙色後,陳女沒錢,黃嫌始亂終棄,不堪陳女糾纏,計謀下藥再殺害。
判決書指出,100年11月陳女與黃文進相約在新莊區某汽車旅館作法事,黃並不會法事,而是另有所圖,指示陳女全身脫光,剪取指甲、毛髮,黃以毛筆及紅墨水在陳女身上亂畫符,全部過程拍攝存檔,事後還收費6000元。
黃得知陳女是孤女,且有房產,正陷入感情迷網,心懷不軌設局追求。101年5月約陳女到台中市某汽車旅館,兩人享受晚餐、玫瑰花瓣泡澡,期間黃已下藥,在陳女昏迷後,對昏迷中的陳女玩情色遊戲並性侵得逞,過程也拍下檔案,存放在黃某隨身碟中。
同年6月黃慫恿陳女把房產拿去貸款,10月又慫恿出售房產,期間不但賺取高額佣金,還騙陳女把得款約300萬元匯入他的帳戶,把陳女騙得團團轉,至此陳女人財兩空,黃即在去年2、3月提出分手,陳女不肯吵鬧,黃萌生殺害之意。
黃嫌計畫縝密,知道陳女相信法術這一套,先在網路上自稱「法師」與陳女對話,然後去年4月27日邀陳女到嘉義參加法會,然後安排施坤志充當「法師」的司機,在嘉義高鐵站為陳女接機後,事先準備的淨符水(實為紅酒加FM2),讓陳女喝下,把陳女載回台中交給黃,黃當場給施4萬元報酬,當天晚間黃把陳女帶到汽車旅館,以打火機的瓦斯瓶加裝噴嘴,蓋上昏迷中的陳女口鼻10餘分鐘,讓陳女肺部充滿一氧化碳,長期腦部缺氧死亡。
翌日將屍體載到烏日區環中路七段某高架橋下,挖洞掩埋,在掩埋處還以廢棄門板及木箱覆蓋,以防日後忘記埋屍地點。
此案因陳女多日未到校,校方聯繫陳女外婆,以失蹤人口處理,經多月偵查,去年底逮捕施坤志、黃文進,今年1月6日黃嫌帶檢警去挖出陳女屍骨,只剩白骨一堆。
另外黃嫌又迷姦兩女子得逞,無故持有改造手槍、彈、毒。法官認為,反覆審酌黃嫌犯案劇情,罪大惡極,欺騙女子錢財及感情,為了擺脫陳女痛下殺手,且供詞反覆,理應處以嚴厲之刑,但其殺害陳女手法屬輕手法方式,陳女死亡前應無痛苦及恐懼,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15萬元,另施坤致妨害自由判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