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察官騙財又騙色 婦人被騙170萬
張姓女子去年8月在愛情公寓網站,結識自稱在台中地檢署當檢察官的曹男,冒名「蔡姓」檢察官,認識不到2個月,曹男以母喪、支借、遭勒贖等藉口騙走170餘萬。(圖擷取自愛情公寓網站)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張姓女子去年8月在愛情公寓網站,結識自稱在台中地檢署當檢察官的曹男,冒名「蔡姓」檢察官,認識不到2個月,曹男以母喪、支借、遭勒贖等藉口騙走170餘萬,同年10月底張女到台中地檢署找人,發現「蔡姓」檢察官不是她男朋友,才知受騙,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曹嫌。
起訴書指出,曹男目前另案在監執行,他的前科大都是類似騙色詐財的詐欺案。102年8月,曹男透過愛情公寓網站,結識張姓婦人,當時謊稱自己是「台中地檢署蔡姓檢察官」,還出示一張「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通信監察聲請書」,這樣就讓張女誤以為他真是檢察官而願意交往。
雙方交往後,同年9月12日曹某開口因母喪需支出喪葬費,借款10萬,3天後又借10萬元,數天後又借了27萬元,中間還借了手機及零用金2千元。
同年10月間,曹男又藉口因公事隨身碟失竊,遭歹徒勒贖,需付贖金而借款50萬元,期間又借支購買刮鬍刀、隱形眼鏡、物品等費用上萬元。
後來又以需要錢贖回本票,再向張女開口借款,張女提供4本存摺,連女兒及兒子的存摺,都提供給曹某提領,總計又提領42萬餘元。
10月底曹某就避不見面,張女直接台中地檢署找人,找到真的「蔡姓」檢察官,發現對方並不是自己的男朋友,才知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