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多發1億補助款 逾時追討判敗訴
國防部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眷戶繳回多領的1億225萬補助款項,但法院認為請求還錢時效已逾期,判國防敗訴。(資料照,記者邱俊福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5年前,國防部要求溢發購屋補助案下的眷戶繳回多領的1億225萬元,遭到拒絕,於是在2年前提起行政訴訟,但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請求還錢時效已逾期,判國防敗訴。
《聯合報》報導,國防部15年前辦理台北市達德一村拆遷,原訂補助眷戶購屋款80%、4億900萬,最後卻依新規補助全額、共5億1000萬。2003年國防部發現錯誤,於2009年向「溢發購屋補助案」下的63眷戶催討款項,但遭眷戶拒絕;後國防部在2012年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眷戶還錢。
國防部兩度提告皆敗訴,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政府得知作業錯誤,需在2年內撤銷補助;而要求歸還不當得利的請求權時效為5年,兩者相加共計7年,國防部最遲應於2010年提告,如今超出要求還錢時效,故判國防部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