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同居人幼子挨告 男子判刑4月
2014/09/26 14:04
〔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鄭姓男子不滿同居女友4歲兒子尿溼褲子,將其帶到房間,上鎖後用木製爪耙毆打男童屁股,同居女友事後對鄭男提出告訴,鄭男被判4月有期徒刑。
鄭男在檢方偵訊時表示,他與男童的母親以結婚為前提進行交往,兩人曾討論過管教孩子的問題,案發當時,他把男童拉到房間裡打他屁股,但沒有鎖門,當時男童母親在客廳看電視,並未阻止他。
不過受害男童與其母親指證被告鎖門,限制男童行動自由,且使用暴力管教。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防治求助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