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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伯伯猥褻2女童 誆稱要「摸頭」

2014/09/24 12:42

〔記者吳政峰、林嘉東/基隆報導〕相差40歲的男女,已可當祖孫,卻有53歲林姓色伯伯見2穿制服女孩,克制不住性慾,對他們伸手掐臀摳腿,被逮後還誆稱是要摸頭,荒誕言行讓法官也搖頭,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兩名就讀基隆市某國小六年級的女生,下課後結伴同行,沿著斜坡往下而行回家,林男迎面而上,與她們擦身而過,見兩人清純可愛,談笑風生的萌樣,勾起了他心裡的邪念,春心蕩漾忽略法律,竟伸出左手摸了其中一名女童的左大腿,女童不知如何是好,連忙閃避。

林男見女童並沒有太大反應,又用手抓掐另名女童的左臀,女童用手推開,喝斥他的不法行為。沒想到林嫌認為軟土可以深掘,竟尾隨其後,想第三度伸出鹹豬手,林嫌往前一步,兩童就退後一步,宛如跳恰恰,最後林的行為已讓兩女童嚇得花容失色,心生憤怒,不願再隱忍,遂用手指著他怒遏說道:「你再摸,我們就要報警!」林嫌此時才悻悻然離去。

兩童驚慌失措下,狂奔至派出所報案,員警依照監視器畫面,通知有詐欺及竊盜前科的林男到案說明。林嫌到案後否認犯行,稱當時自己喝醉了,意識不清,想摸女童只是因為她們很可愛,「想摸摸她們的頭」表示親暱,絕非有不法之圖。

兩童指證歷歷,且林男也承認有觸摸的動作,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觀看監視器畫面,認為林男當時尚能行走,並未到達喪失神智的地步,具有相當的認知和辨識程度,因此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兩案各判決有期徒刑四個月,依數罪併罰,合併執行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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