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網拍業者用人頭戶逃稅 連補帶罰200萬

    2014/09/05 18:08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隨著網購文化逐漸普及,透過網路購物的消費者也越來越多,創造出不少靠經營網拍致富的業者。然而部分業者為躲避稅賦,以為網拍金流較不易被發現,便透過大量人頭帳戶「化整為零」分散營收,遭國稅局發現,連補帶罰200餘萬元。

    經營網拍不需開設實體店面,營運成本相當低,此外稅法也規定,透過網際網路銷售貨物,6個月平均銷售額在8萬元以下者,可暫免辦營業登記,使得經營網拍成為小資族創業首選。然而許多經營有道的網拍業者,每月營收早已超過免辦營業登記的標準,卻不想辦理營業登記,亦不想申報營業稅,因此動腦筋「化整為零」,運用人頭戶分散每月營收。

    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發現一位網拍業者,其銀行帳戶每月皆有多筆大額款項匯入,經追查後發現,匯款來源皆為該業者的親友帳戶,入帳次數非常頻繁,懷疑是銷售貨款。進一步調查後得知,該網拍業者使用多名親友帳戶,作為銷售商品時供買方匯款的帳戶,交易完成後再請親友將款項匯入自己的銀行帳戶,藉此均分每月銷售額。

    國稅局以此認定該名網拍業者是利用人頭帳戶在網路上銷售貨物,並核定該業者未辦理營業登記,且短漏報銷售額計2千餘萬元,因此補徵稅款及裁處罰鍰,合計約200餘萬元,並要求業者補辦營業登記。官員表示,國稅局只要查核資金往來,或蒐集相關資料互相勾稽,便可查獲逃漏稅不法,請營業人勿心存僥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