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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同居人幼女致死 周志龍二審重判15年8月

受虐女童生前天真可愛模樣,卻被凌虐致死,家人相當心疼。(資料照,記者陳燦坤翻攝)

受虐女童生前天真可愛模樣,卻被凌虐致死,家人相當心疼。(資料照,記者陳燦坤翻攝)

2014/08/06 12:18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一句「不能讓孫女死得不明不白」,雲林虐童致死案主嫌周志龍,二審刑度增加4年2月。

住雲林的男子周志龍(30歲),透過網路遊戲,認識柯姓女子(25歲)後,柯女隨即帶著1歲多的女兒和周男同居,不料才1個多月時間,周男因不滿女童時常哭鬧,竟然多次徒手或用衣架等器具毆打女童,將女童活活打死,台南高分院昨天判決周男犯傷害致死罪,處14年6月有期徒刑,傷害罪處1年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柯女則以2個傷害罪,分別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及拘役30天。

一審雲林地院今年初以傷害及傷害致死罪判周男11年6月徒刑,柯女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及拘役30天。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以被害人家屬不原諒周男,尤其死者祖母每次出庭時,都情緒激動,怒斥周男「沒人性」、「一定要替孫女爭取公道」。加上周男雖與家屬達成和解,但都沒有實際履行賠償責任,因此雖然罪名不變,但刑度加重,全案仍可上訴。

柯女在前年5月底,帶著女兒和周男同居,但同居半個月後,因女兒愛哭鬧,柯女就用手或拿熱熔膠毆打教訓。不料周男竟然有樣學樣,多次徒手,或利用衣架、麻將牌尺等毆打女童,甚至還曾用腳踢飛女童,聲稱要「驅魔」。

前年6月29日中午,周男又用手毆打女童後腦勺,女童昏迷,柯女見情況不對,才和周一起將女兒送醫,但女童因傷重,半年後不治。

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周男及柯女,周男一再否認有殺人意圖。二審開庭時,死者祖母哭喊表示,看到孫女「臉淤黑一半,手腳都是煙燙傷,這樣凌虐不算殺人,怎樣才算殺人」。

兒童保護協會理事長王薇君也多次南下陪同被害者家屬出庭,對台南高分院這樣的判決,雖然表示仍然不符期待,但相較國內其他虐嬰案件的判決,台南高分院在現有法律環境下,能有這樣的判決,也令人「欽佩」,也希望能有更多有良知的司法人員,能夠為無辜的孩童及家屬主持正義。

受虐女童到院已呈昏迷狀況。(資料照,記者陳燦坤翻攝)

受虐女童到院已呈昏迷狀況。(資料照,記者陳燦坤翻攝)

周嫌偵訊時坦承對女童施暴。(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周嫌偵訊時坦承對女童施暴。(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受虐女童母親遭拘提訊問,一再強調受周嫌控制,身不由己。(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受虐女童母親遭拘提訊問,一再強調受周嫌控制,身不由己。(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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