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灌女友通樂傷重死亡 水泥工辯:讓她清醒
高等法院審理水泥工張振泰涉強灌通樂到江姓女友口中,江女死亡,張振泰(如圖)庭訊表示無殺人意圖,目的是讓她清醒,訊後還押。(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通水管的通樂溶劑,竟用來通嘴巴?
擔任水泥工的男子張振泰,被控與同居的江姓女友吵架後,硬扳開她的嘴巴,強灌具腐蝕性、通水管用的半瓶通樂,江女拖著病體就醫,仍因無法進食致營養不良死亡,一審依殺人罪重判張男14年,高等法院今下午首度開庭,張男辯稱一時衝動,無殺人犯意,灌江女通樂是為了「讓她清醒」,遭蒞庭檢察官痛斥「胡扯」、「毫無悔意」,張訊後被還押。
43歲的張振泰,被控去年2月8日凌晨和江姓同居女友起口角,2人發生拉扯,張將江女推倒,徒手扳開她的嘴巴後,將約半罐的通樂強灌到她的嘴,並有部份通樂灑出到她的臉、眼等處,造成腐蝕性燒傷、上消化道的腐蝕性燒傷等傷害。
張振泰見狀,以江女的手機叫計程車後,還讓江女自行搭車到馬偕醫院就醫。由於江女食道受腐蝕性傷害而潰爛,後來醫院替她進行食道切除手術,仍因難以進食因素,造成重度營養不良而死亡。
士林地院審理認定,張振泰職業是水泥工,可以預見對江女強灌通樂,將導致她死亡,因此以殺人罪判他1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