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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車繩索鉤倒機車釀3傷 駕駛被判刑

    2014/05/28 12:4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某貨運行林姓小貨車司機,未將貨車車斗的強力繩索捆緊固定好,任其隨風飄動,以致行進間繩索鉤倒一旁的機車騎士,又波及另一部機車,造成3人摔車受傷,高等法院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他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

    這起意外發生在100年12月下午,新北市土城區林姓小貨車司機開車送貨,但他沒有把小貨車車斗上的帆布強力繩索綁好,以致貨車行駛時,繩索就隨風飄動。

    正當林男超車經過1部機車時,繩索飛起來,鉤到機車的左把手,黃姓機車騎士和搭載的張姓同學隨即摔車,又因為機車把手被鉤住,機車被拖行進貨車底,撞上貨車後輪後,彈起來被後方另1部機車撞到,造成2部機車上的3人都摔傷,手腳及頭、臉部都擦傷。

    林男肇事後,在員警到場後,隨即自首說一部機車突然鑽進他車底,才會導致這起車禍的發生。但林男出庭時否認犯罪,辯稱貨車上的彈力繩索極短,不可能鉤倒機車。

    高等法院依據被害人、被搭載的張姓同學等人證詞,認定確實是繩索鉤倒機車,林男涉業務過失傷害罪事證明確,也查出案發時他的職業小貨車駕照已遭吊銷,但考量他符合自首規定,判他拘役40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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