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條例逐條審查 兩小時僅討論四條
2016/05/27 06:00
〔記者蕭婷方、曾韋禎/台北報導〕立院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聯席審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這是二○○二年法案提出以來、遭國民黨阻擋三○六次後,首度進入逐條審查。全案廿八條,經兩個多小時僅討論四條,且因朝野版本分歧大,全遭保留,待全案逐條協商後再處理。
國民黨團昨發出甲級動員,擬以程序發言阻止草案進入實質審查,藍委先批民進黨版本過多、沒整合,內政部長葉俊榮未列席,要求暫緩審查。直到葉俊榮於上午十一點左右列席委員會,才開始逐條審查。
朝野立委昨針對草案名稱展開攻防,藍營批民進黨、時代力量等版本指涉黨產「不當」,具有高度針對性,國民黨立委曾銘宗還說,「(黨產)只有部分有爭議,並非每一項都是不當手段取得」。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提修正動議,盼法案聚焦適用一九七六年以前對象,遭藍營痛批只追究特定政黨財產;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育敏則向葉俊榮喊話,以此規範,新成立的時代力量就不算政黨了嗎?「請葉教授開釋」。
吳秉叡回嗆,草案屬特別法,追訴對象為過去執政者,適用範圍就指特殊對象;民進黨立委徐國勇表示,草案處理台灣轉型正義問題,追訴對象本就屬於特定,除了國民黨,其他人都是要處理過去不當財產取得的方式。
此外,中午休息時間,朝野立委在一陣混亂中離去,黨團助理發現國民黨將提案遺留在桌上,提案擬要求陳其邁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迴避草案審查,並要原住民委員尤卡達(Kolas Yotaka)做代理主席,上面還有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親筆簽名。
陳其邁用手機拍照「留念」說,「我有什麼好迴避,我又沒任公職,藍委才應迴避」。林德福不爽說,雖黨團有提案、他有簽,但最後考量後沒提,「只是忘了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