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五鬼搬運!蔡正元判還中影1.7億確定
2016/05/21 06:00
〔記者項程鎮、施曉光/台北報導〕中影公司董事長郭台強不滿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九十五年間主導中影公司臨時股東會決議減資,並把減資款信託給自己,提告要求蔡正元賠償,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蔡正元「五鬼搬運,將利益輸送自己」,判決蔡敗訴確定,應將一億七千二百六十萬八千二百四十九元返還中影公司。
現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昨日痛批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並指這個判決證明司法確實迫切需要改革。
蔡︰這判決「太荒唐」
蔡正元表示,當年中影公司被莊婉均掏空七.五億元,他擔心公司倒閉,自己為此舉債彌補,最後幫公司追討回五.八億元,還損失一.七億元,法院不管前段的七.五億元,認定是他自願購買的債權,還反過來硬要他負責無法追回的一.七億元,這項判決實在「太荒唐」,「不通人情」。
判決指出,蔡正元與郭台強妻羅玉珍及莊婉均等人合作,向國民黨中投公司購買中影股權,三方於九十五年四月間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三人出資買中影股份後,先由蔡正元當董事長,莊婉均當副董事長,羅玉珍任董事,共同經營中影。
九十五年七月間,蔡正元主導中影召開臨時股東會討論減資,決定分次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本,再由中影召開董事會,決議分兩次辦理現金減資,將減資款發給中影股東阿波羅投資公司,後來減資案遭經濟部否決,法院也判決中影臨時股東會的減資決議無效,接任中影董事長的郭台強要求阿波羅公司返還六億元減資款,還向蔡正元求償一億七千餘萬元。
最高法院今年一月間,已經判決阿波羅公司應還六億元減資款給中影,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