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金溥聰「法院認證男妓」 馮光遠判無罪
馮光遠寫文章指金溥聰是「法院認證的男妓」,被金控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昨天判決馮光遠無罪。(資料照,記者趙世勳攝)
〔記者張文川、施曉光/台北報導〕作家馮光遠批評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與總統馬英九「特殊性關係」案,金告馮妨害名譽,去年三月馮獲二審判決無罪定讞後,又寫文章指金溥聰是「法院認證的男妓;混蛋、爛咖、下流胚」,金溥聰再次自訴控告馮光遠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昨天判決馮光遠無罪。
金溥聰:會上訴 爭公道
金溥聰回應表示,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不過,根據媒體報導,法官判決理由係認為馮光遠「法院認證男妓」等用語是善意評論,這讓人很難接受,所以他會上訴、爭取公道。
馮光遠得知無罪後表示,馬金體制時代已過去,希望新政府有接受批評的雅量,就算批評再沒禮貌,還是得要忍受「政治廚房」熱度,「哪有公僕被罵兩句就告人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