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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衝進賴士葆辦公室 社運人士無罪

    社運人士王奕凱今年六月不滿國民黨立委杯葛修憲案,衝進立院會館的賴士葆辦公室抗議,被訴妨害公務,昨獲判無罪。(資料照)

    社運人士王奕凱今年六月不滿國民黨立委杯葛修憲案,衝進立院會館的賴士葆辦公室抗議,被訴妨害公務,昨獲判無罪。(資料照)

    2015/12/15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社運人士王奕凱今年六月不滿國民黨立委杯葛修憲案,衝進立院會館的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辦公室抗議,遭警方強制驅離,王奕凱被控從背後架離警員,還伸手推警員左肩,被訴妨害公務;但台北地院昨認定王並無攻擊員警犯意,而是被動抵抗,判王無罪。可上訴。

    立法院今年六月十六日朝野協商修憲案,討論十八歲投票權、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但朝野無共識,協商破局;同日下午二時許,原在立院外靜坐的「島國前進」成員與群眾,認為是國民黨杯葛所致,憤而衝至賴士葆辦公室前抗議。

    王奕凱被控,當警方強制驅離,將抗議民眾抬離現場時,王衝至警員背後將警員架離,還推了警員左肩,遭逮捕移送,北檢認為王對警員實施強暴、脅迫,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他。

    不過,法官根據現場蒐證影帶,認為王並非主動攻擊員警,而是被動抵抗,無從證明有犯意,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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