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具歷史意義」 林飛帆肯定戰鞋判還
林飛帆。(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張瑞楨/綜合報導〕學運領袖陳為廷丟鞋案定讞,台中高分院昨改判陳為廷「有罪但免刑」,且一審被判沒收的球鞋,也改判發還;陳為廷昨對鞋子物歸原主感到很高興,陳的學運夥伴林飛帆也說,陳為廷的那隻鞋很有歷史意義,大家都很希望能夠把鞋要回來。
陳為廷當時所丟的球鞋,事後被查扣,一審宣告沒收。陳為廷於台中高分院開庭審理時,就希望法官發還他心愛的球鞋;高分院行政庭長江錫麟說,將請台中高分檢協調苗栗地檢署發還鞋子。
憾二審仍判有罪
林飛帆昨到台北地院為攻占立法院案開庭,他表示,當時是因為劉政鴻強闖民宅,陳為廷為了保護張藥師他們一家,不被劉政鴻衝撞靈堂,才會丟鞋,有正當性,很遺憾法院最後還是做出有罪判決,他相信陳為廷不會迴避任何法律責任;提到鞋子,他說:「我們都很希望鞋子能夠要回來,因為滿有歷史意義的。」
去年「三一八」太陽花學運首日的攻占立法院行動,台北地檢署今年一月以妨害公務、侵入建築物等罪嫌,起訴林飛帆、黃國昌、陳為廷等廿二人,台北地院昨開庭。
昨天開庭是針對林飛帆、賴品妤、林楷翔、導演李惠仁等四人爭執的立法院內攻占現場的情況,由檢、辯與當事人勘驗警方蒐證影帶與媒體攝錄畫面,以還原現場過程與動作,林飛帆、李惠仁親自到庭,賴品妤、林楷翔則由律師代為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