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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提抗告 拖延當選無效之訴

李全教。(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李全教。(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2015/04/28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南檢及前議員王峻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迄今已四個月,因李陣營聲請法官迴避,被台南地院駁回後又提起抗告,依照民事訴訟法,這段時間必須停止訴訟程序,全案目前仍在台南高分院審理。

法界人士指出,依選罷法規定,當選無效之訴需在半年內,也就是今年六月一審審結,但如此一來,時間勢必延後。

由於台南市長賴清德以李全教涉案為由,表明在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前,不會進入議會。法界人士研判,李陣營可能以此方式「以拖待變」。市議員林宜瑾也說,既然李全教口口聲聲說自己是清白的,就應儘早讓司法審判,而不是利用技術性拖延,說一套做一套,一定會被人民鄙視。

李全教目前涉及刑事的議長賄選案及民事的議員當選無效之訴,其中議長賄選案已經起訴。至於當選無效之訴,在南檢及王峻潭提告後,目前由台南地院併案審理。

李全教在今年一月六日,以當選無效之訴承審法官王參和是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之夫為由,聲請法官迴避。由於該案有兩名原告,李陣營分兩案提出聲請,但都遭台南地院駁回;李陣營不服提起抗告,目前兩案都還在台南高分院審理中。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指出,由於被告提起法官迴避的聲請案仍在審理中,依法需停止審理,直到裁定結果確定後,才能繼續審理程序。

法界人士表示,依據選罷法,當選無效之訴需在半年內審結,但受迴避聲請案拖延近兩個月,已不太可能在六月前作成,屆時需視高分院的裁定推斷可能的審結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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