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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帝穎告馬洩密等三罪 聲請限制出境

    律師黃帝穎至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總統馬英九。(記者陳慰慈攝)

    律師黃帝穎至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總統馬英九。(記者陳慰慈攝)

    2015/03/11 06:00

    〔記者陳慰慈、王寓中/台北報導〕引爆馬王政爭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高等法院今年二月判黃一年三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律師黃帝穎昨持高院的確定判決書至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總統馬英九,涉一次洩密罪及二次教唆洩密罪,並聲請北檢對馬限制出境,避免馬卸任後規避刑事追訴。

    對於有無可能限制馬出境一事,北檢表示「無從評論」。

    總統府方人士昨則表示,不願隨黃帝穎的政治動作而起舞,但北檢當年早已清楚說明,「馬總統不涉刑責」。

    黃帝穎昨指出,高院對黃世銘有罪定讞的判決書,清楚指出馬英九涉三次洩密罪,分別是前年八月卅一日,黃第一次向馬口頭報告後,馬拿著黃偵查中的秘密,對羅智強及江宜樺做第一次的洩漏,構成洩密罪,前年九月一日,馬又要求黃到官邸繼續做偵查中個案洩密行為,為一次教唆洩密罪,及九月四日,馬要求黃對江洩密,黃依職務報告並無犯意,馬構成二次教唆洩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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