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兔女郎爆料風波 周玉蔻告誹謗 連不起訴

    連勝文。(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連勝文。(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5/02/03 06:0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名嘴周玉蔻去年初爆料,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赴美求學時曾參加「兔女郎派對」,連受訪時斥周「造假」,周不滿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涉及言行與名譽等相關事項,被指摘者可做自我辯解,以維護自身名譽,因此昨予連不起訴處分。

    去年一月二十三日,周玉蔻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揭露連勝文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所時,曾到洛杉磯「花花公子總部大廈」(Playboy Mansion)參加花花公子創辦人籌辦的兔女郎派對。

    連勝文被媒體追問時,駁斥周玉蔻說法,回批「沒有任何的證據,沒有人證、物證,同時這個人事時地物全都是假的」、「這樣名嘴的說法,是否具有公信力?」「參與派對這件事,她完全不知道,提及的人也都不認識,這種捏造出來完全惡意的言論,我們不想回應」,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向周玉蔻求償五百萬元,要求登報道歉;周玉蔻則至北檢按鈴申告,反告連勝文涉妨害名譽。

    檢察官去年十二月十六日以被告身分傳喚連勝文出庭,連表示,當時是接受媒體採訪時,被動做出回應,他只是就此說法提出質疑,無妨害名譽的犯行。

    檢方認為,連勝文的回應是對自身權益的適當防禦手段,言論非以貶損他人名譽為目的,無主觀妨害名譽的犯意,因此昨將連勝文不起訴。而連勝文對周玉蔻提出的民事求償官司,日前已當庭撤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