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簽4協議 建立核能技術交流
2014/11/21 06:00
〔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台日兩國昨舉辦四項協議的簽署儀式,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李嘉進及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共同簽署「專利程序上微生物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觀光事業發展加強合作備忘錄」、「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有關入出境管理事務及情資交換暨合作瞭解備忘錄」等四項協議。
李嘉進表示,一九七二年以來,台日已簽署四十項協定,這種「堆積木」方式的任務及時期都已經完成,目前國內共識高且台日關係好,應該「打鐵趁熱」,循台日漁業協議簽訂時,由單一部會整合、洽談的方式,直接跨入「台日經濟夥伴協定」(EPA)談判。
李嘉進表示,日本應該要有勇氣、有信心和台灣談,且在日本面臨內部問題的同時,EPA不但能幫助日本的「安倍經濟學」,對台灣也有絕對好處、利大於弊。
有關此次四項協議內容的重點,其中「專利程序上微生物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使台日兩國能相互承認生物材料寄存;「有關入出境管理事務及情資交換暨合作瞭解備忘錄」則強化兩國入出境事務的合作,並在共同打擊跨國犯罪上,建立更緊密夥伴關係。
「觀光事業發展加強合作備忘錄」,使台日觀光事業經驗及資訊能夠共有及共享;「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則將建立台日雙邊核能管制技術資訊交流的管道,分享福島事故後為提升核能、輻射安全措施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