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亂象/立院報告○○○ 朝野立委︰規避監督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一個多月,出現種種亂象,不只起訴書、中低收入戶名冊、榮譽榜充滿○○○,連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評估報告,來自行政機關的資料,也陸續充斥著○○○。朝野立委痛斥,這根本就是假個資保護,行規避監督之實,什麼都要○,要立委如何監督政府?
立法院正在審查下年度總預算案,預算中心提出各項評估報告;但涉及個人姓名、私人公司名稱之部分,已陸續使用「○」取代全稱。
例如農委會主管的財團法人或國際機構,哪些是退休人員再任?農委會提供給預算中心的資料,竟都是○○○。
經濟部提供給預算中心的資料,不管是與各園區簽了土地租約而未進駐之廠商,或參與屏東縣政府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之廠商,也都是○。甚至連財政部所提供,各公股銀行對LCD、LED、DRAM、太陽能等公司的授信金額,更盡是○。
王惠美︰個資法該修就修
國民黨立委王惠美要求法務部應明確告訴各機關,到底哪些資訊可以揭露,哪些必須保護?現在連立委基於監督之職責,向行政機關索取資料,行政機關都不給了,要立委如何監督審查預算?若資料都是○,要如何判斷是否有問題?她認為,個資法該修就修,現在什麼都要○,「真是嚇死人了!」
王惠美辦公室指出,他們曾向法務部法律事務司詢問相關標準,法務部居然認定立委不屬公務機關,而是在蒐集個人資料,除非於公文敘明是基於何種目的調閱資料、要如何使用該資料,照此標準,立委不是拿不到退休人員轉任的資料了。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指出,使用政府預算的項目,都應是資訊公開的範圍,行政機關不可拿個資法來無限上綱,藉此規避監督;否則按此發展下去,不只民意機關無法監督政府,連司法警政人員要辦案也有問題。
潘孟安︰恐淪貪官保護法
潘孟安要求監委調查個資法實施後的亂象,也要法務部訂定明確標準,全面檢討個資法的種種弊病,否則「個人資料保護法」恐淪為「貪官污吏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