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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綁樁 妨害投票 林宗男被起訴

2006/01/26 06: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去年縣長選舉期間,前南投縣長林宗男涉嫌以縣議員小型工程補助款作為綁樁工具,南投地檢署二十五日依妨害投票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刑一年四個月、褫奪公權三年。林宗男對起訴一事表示,相信社會及司法會還其公道。

起訴書指出,林宗男為求勝選,與機要專員洪順欽利用縣長擁有核准基層小型工程補助款的權力,對於反對或表態不支持他的縣議員所提案件均予技巧性擱置或技術性不核准,利用行政資源箝制基層建設的方式,妨害縣議員陳錦倫、許阿甘和康誌合等人的投票自由,至於支持他的縣議員所提案件,則違反正常程序,以加班或趕工方式進行審核、會勘。

檢察官表示,去年九月中旬,林宗男因選情緊繃,打電話要求洪順欽將表態不支持他的民進黨籍縣議員康誌合、陳錦倫和許阿甘所提小型工程補助款案暫緩處理,洪某於是將三人的提案建議書放入個人辦公桌櫃,而未送呈縣長、副縣長或參議批示。

檢調於去年十二月一日搜索縣府時,在洪某桌櫃裡扣得多份建議書,並有註記支持或不支持縣議員名冊一本,支持的縣議員被打了「○」,不支持的打「╳」。

起訴書並提及,林宗男後來發現竹山鎮某餐廳業者擔任對手蔡煌瑯竹山後援會會長,即電話告知竹山鎮某民代請其代為轉告,若轉向支持他就不拆違規搭建部分,惟該民代表明與對方不熟而婉拒。

昨日除林宗男被起訴外,洪順欽亦被求刑十個月、褫奪公權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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