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躲過彈劾 綠要求重啟調查
台中市ALA PUB大火案,市長胡志強未被彈劾,引起民進黨台中市議員不滿,昨在議會對胡志強提出「不信任案」,胡志強舉杯喝茶拒接海報。(記者詹朝陽攝)
〔記者唐在馨、曾韋禎/綜合報導〕台中市ALA PUB大火釀成九死十二傷慘劇,監察院彈劾二位局長、一位副局長,未彈劾市長胡志強,民進黨立委要求監院應即召開二次審查會,再次審酌胡志強所應負之責任;民進黨台中市議會黨團及台中市黨部也認為監察院的彈劾報告明顯與社會觀感有落差,要求比照鄺麗貞、陳聰明事件,重啟調查。
民進黨立委痛斥,監察院根本就是政治決定,先射箭再畫靶,自我放棄監察權。黨團書記長翁金珠質疑,胡志強身為民選市長,居然不主持重要會議,遇事就撇得一乾二淨;特別是監察院長王建煊前一天才要監委少提糾正案,果然隔天就沒通過胡志強的彈劾案;這會讓人質疑,是否預先暗示些什麼?
民進黨中市議會黨團及市黨部昨天召開記者會,質疑監察院彈劾黃崇典、朱蕙蘭及吳青芳,是選擇性辦案,市長有指揮、督導市府主管機關之責,而且胡志強九年任期,未曾主持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前市長林柏榕有主持公共安全會報都因衛爾康發生大火被彈劾,不曾主持的胡志強,為什麼反而沒事?難道監委是告訴所有縣市首長,不要主持應負責的相關會報,出事就可以不負責?
綠市議員提不信任案 要胡知所進退
昨天七名民進黨議員也利用「市政檢討」時間,自行舉手「全數通過」對胡志強的「不信任案」,但胡志強拒接海報,數度抗議說「不配合作秀」,在聽了副市長蕭家淇的意見後,還反唇相稽「如果台中市議會通過不信任案,議會也要解散、重選」;多位議員則要求他「知所進退」,快點「自我了斷」。
胡:不必天天喊下台 選民會做判斷
面對綠營逼「下台」,胡志強表示,他「個人沒什麼好貪圖的」,ALA PUB大火事件的責任分四個層次,司法、行政、政治及道德,「道德的責任永遠放在我心中」,至於政治責任,監察院有其考量,綠營不必天天喊下台,選民會做最大的判斷。
國民黨團總召黃馨慧則發出聲明,要求民進黨不能處處從政黨考慮,如果不符合政黨利益,即一味否認對方的說法,胡志強在九年原中市市長任內,已將公安問題放在治安會報中,並非未盡督導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