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政治人物健康 選民有權知道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公布十二位醫師懲處結果,學者一致認為公布病歷是錯誤的行為,至於處分內容,有人認為適當,值得醫界人士反省;但也有人指處分太沉重,台中市衛生局似乎在轉移焦點。
中國醫藥大學主秘沈戊忠表示,他認為醫懲會處分適當,學校方面也會加強相關系所的教育。
中山醫大人文社會學院院長戴正德則指出,對照台北市邱小妹事件最後收場是不了了之,十二位醫師受到的處分太沉重,尤其是立委林進興,台中市衛生局是否受到政治壓力,而以這樣的處分轉移焦點。
他說,政治人物有義務向選民說明其健康狀況,以美國為例,政治人物如果身體不好,即自行退選,台灣還未發生過類似的例子,這件事剛好可以讓社會討論。如果人民有權利,十二位醫師的出發點沒有錯,錯的是操作方式,不該拿出病歷表;而且衛生局更應該做的,是追查病歷如何從醫院流出來,否則很不公平,等於讓醫師成為代罪羔羊。
林進興將申訴 今抗議中市府
〔記者楊菁菁、彭顯鈞/綜合報導〕遭懲處的民進黨立委林進興昨日強調,台中市府對他沒有管轄權,他會向衛生署申訴,今天上午十時並將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向台中市府抗議。
高市衛生局長韓明榮則強調,林進興若放棄申訴,衛生署只要將台中市衛生局的決議轉給高市衛生局,該局就會對林進興擔任院長的「林進興醫院」執行處分,要求醫院更名、換院長。
不過,林進興所經營的醫院只要改名換院長後,仍然可以繼續營業。
林進興昨日氣憤地說,台中醫師懲戒委員會不能夠對他作出懲處,他的醫師執照取消或是停止與否,應由衛生署醫師懲戒委員會、或是高雄市醫師懲戒委員會來決定。
邱小妹案 2醫師只記警告
被懲處者20天內可提覆審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台中市衛生局昨天對台中市長胡志強病歷遭公布案作出懲處,衛生署醫事處表示,將尊重此一決議,當事人若不服,可在二十天內向衛生署提出要求覆審。
官員表示,廢止醫師執業執照屬情節重大,以往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犯罪判五年徒刑以上,才會遭廢照,是僅次於廢止醫師證書的最重處分。前年SARS期間,和平醫院前院長吳康文、仁濟醫院前院長廖正雄就因違背醫學倫理,一度遭廢止醫師證書,經衛生署複審後,改判廢止醫師執業執照。
官員表示,受懲處醫師如提出申覆,衛署將開懲戒覆審委員會審理,可維持原議、處以新決議或請地方衛生局改判。
曾經喧騰一時的邱小妹人球案,北市衛生局原本對仁愛醫院神經外科醫師林致男與劉奇樺分別處以停業六個月、三個月、各二十小時倫理課程處分,但兩人不服提出申覆,經衛生署覆審後,改輕判分別各記一支「警告」,外加二十與四十小時的倫理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