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議瑩摑李慶華 判賠30萬
2010/08/05 06:00
〔記者劉志原、顏若瑾/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不滿國民黨立委李慶華罵她「沒家教」、「潑婦罵街」,怒甩李耳光,經李慶華求償,台北地院認為邱議瑩所為,已使李慶華難堪、羞辱,昨判她賠李慶華卅萬元,仍可上訴。至於刑事部分,邱議瑩已遭判拘役卅天,可易科罰金三萬元確定。
邱議瑩目前出國,無法取得她對民事判決的回應;先前刑事判她卅天拘役確定時,她曾表示,台灣司法已死,她寧願被關也不繳易科罰金。
李慶華表示, 立法院只能「動口不動手」,且不可任意干擾其他委員的發言權,這次司法判決不管是判邱拘役一個月還是判賠卅萬元,他希望可以對立法院有正面啟示,達到維護立院議事秩序與國會尊嚴目的,也希望邱有所檢討。
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四月廿二日立院內政委員會中,雙方事後互控公然侮辱,李還向邱求償一百五十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法院認為邱議瑩侵害李慶華名譽權,使他精神痛苦,判賠卅萬元,登報道歉則沒有必要予以駁回。刑事部分,李慶華已獲判無罪,邱議瑩則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卅日確定。
至於邱控李部分,去年十月法院已判決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