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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家有美國護照」官司判決 馬對綠卡說不清楚 余天判無罪

    2009/03/13 06:00 記者孫友廉、邱燕玲、王寓中/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余天指稱馬英九「全家有美國護照」,遭控違反總統選罷法案,板橋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合議庭基於馬英九前後陳述不一,余天所言具有合理懷疑與根據,又屬可受公評之事,應受憲法言論保障,判決余天無罪。

    余天回應表示「司法還我公道」,他強調自己講的也都是大家在討論的,現在過去的就算了,有這樣的結果就好。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則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如何處理。板橋地檢署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立委余天於去年三月間,參加民進黨高雄市造勢晚會時,表示「黑馬A,全家都有護照,…這種人有這種準備,就是準備台灣在亂的時候,可以落跑,這種人可以做總統?」經藍營立委提出告發,板橋地檢署也於同年八月間起訴。

    板橋地院宣判指出,馬英九對於美國綠卡、護照問題,於去年一月二十八日回應,先說全家無人有綠卡,晚間又發表聲明,表示姊妹、大女兒有美國護照,自己與太太曾有綠卡,但日後赴美訪問都申請簽證,依美國法律已視同放棄綠卡並失效。

    此前後語意不一的陳述,加上各新聞媒體都對馬英九展開「誠信」、「國家忠誠度」…等評論,余天進而懷疑、推論馬英九全家有美國護照,雖無仔細查證,但尚有合理依據。

    另基於馬英九時為總統候選人,個人或全家有無美國綠卡、護照,攸關公共利益,更應受較高的檢驗,余天所提評論,縱有聳動誇張,但仍屬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善意評論,進而判余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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