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聲請假處分 難複製王金平模式
2026/04/21 05:30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
中配李貞秀。(資料照)
民眾黨前中配立委李貞秀,日前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已喪失立委資格;李十九日表示,她已依循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模式,向北院聲請假處分。中選會昨說明,立法院已於十三日註銷李貞秀立委名籍,中選會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於十五日公告許忠信為遞補當選人,中選會未收受法院假處分相關書狀,無相關回應。
翻閱過去台灣政壇類似案例,從國民黨王金平、時代力量高潞.以用到民進黨的邱彰等不分區立委,不同政黨、不同案件性質,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結果卻大不相同。二〇一三年九月「馬王政爭」,身兼國民黨主席的時任總統馬英九指控王金平對檢察體系司法關說,黨中央隨即撤銷王金平黨籍,王則提起確認黨籍存在之訴,並聲請假處分。
北院認為雙方確實存在法律爭議,裁准假處分,讓王在訴訟確定前得以繼續行使黨員權利,並暫時保住立委與院長資格;法院一、二審都認定,國民黨撤銷王金平的黨籍不合法,至二〇一五年時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上任後宣布,不再委任律師承受王案訴訟,馬王政爭落幕。
不過,王金平模式並非能輕易複製。二〇一九年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因旗下辦公室主任遭控違反利益迴避規定,遭時力中央紀律委員會裁定開除;事發後,高潞向法院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及確認黨員資格存在之訴,卻被法院駁回。
另,邱彰二〇〇二年二月擔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因在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時,拒絕依民進黨團指示亮票,於同年四月遭民進黨中評會開除黨籍,喪失立委資格。邱彰當時透露,她被開除黨籍、喪失立委資格後,即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但三天就被駁回了,裁定理由是法院不干預政治,開除黨籍是政黨內部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