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憲兵當共諜 高院痛斥叛國、危害國家安全
有總統府「天下第一營」稱號的3名憲兵、電指部士兵涉集體當共諜,高院今以違背職務收賄、違反國安法判刑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 (記者楊國文攝)
負責總統府衛戍任務的憲兵二一一營時任士官賴重宇、黎育爾、林裕凱等三人、國防部電指部上兵陳文豪,被控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的軍機賣給中方,共獲取不法報酬約一八四萬元,高等法院罕見重話斥責賴等四人所為背叛國家,危害國家安全,雖有法定減刑事由,仍依國家安全法等罪重判五年十月至七年不等徒刑。
檢方將賴男四人約談到案,查出賴收賄四十六萬、黎六十六萬元、陳四十五萬元及林廿六萬元,四人均坦承犯行,稱因缺錢花用才翻拍軍中機敏文件傳給中方牟利,此舉也使國家安全亮起紅燈。
高院考量賴四人坦承犯行,並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均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八條、國安法第七條等規定減刑。但高院也在判決書嚴厲斥責賴四人收賄洩密犯行,「所為背叛國家」。
缺錢花用就收賄洩軍機 敗壞軍人武德
高院合議庭指出,近年來,中共不斷對台施壓,逐步塑造戰略環境,為未來可能行動建立正當性,賴四人應知悉效忠國家重要性,且二一一營、電指部分別職司戍衛總統府內勤務及情報機關,都是極具機敏的重要單位,卻被中方收買洩漏總統府內或電指部應秘密的軍事資料,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危害軍譽及民心士氣,助長中共「三戰」(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的作為,且「學長拉攏學弟」共同犯案,直接販賣軍事第一線情報,所為已背叛國家,危害國家安全。
高院舉判刑七年最重的賴男為例指出,雖然賴依法獲減刑,但審酌他共觸犯四次犯行,包括三個違背職務收賄罪及一個國安法「為大陸地區刺探或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罪」,仍予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