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藍白強推 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80%三讀 警消年改開倒車 綠喊覆議釋憲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將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最高提升到八十%;圖為民進黨團舉牌表達不滿。(記者田裕華攝)
月退達七萬四 比常務次長還高
〔記者謝君臨、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將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最高提升到八十%;換算下來,人數占八成的退休基層警察月退所得將高達七萬四五四四元,比公務人員最高職等的常務次長和大學教授月退所得七萬三九九二元還高。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法院強行修法且嚴重違反法律,並破壞過往協商協議,行政院斷然無法接受、礙難執行。
卓揆:嚴重違反法律 礙難執行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修法明顯有違憲法平等原則,當然聲請釋憲。知情官員指出,未來將研議提覆議或釋憲因應。
卓榮泰昨晚表示,預算法第九十一條明定,立委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政院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來源,但是立院修法提高警察等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至八十%,造成國家財務缺口,增加國家年度歲出,卻未履行預算法相關規定。
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之下,院會表決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四十三.二五%,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一.七五%,最高增至卅六年,為八十%。此外,已退休者,亦適用之;並隨在職人員本(年功)俸的調整而調整。增加的支出,行政院應每年自公務預算辦理撥補。
法案三讀後,民進黨團提出附帶決議,指修法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強烈主張立院不應咨請總統公布;但該提案隨即遭藍白以人數優勢表決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