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還遙控女兒詐領助理費 國民黨前高市議員陳粹鑾 判10年5月定讞
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於服刑期間,仍遙控不知情的議員女兒鄭安秝詐領助理費,最高法院判決維持原判10年5月有期徒刑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於服刑期間,仍遙控不知情的議員女兒鄭安秝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領四四九萬餘元助理費,一、二審皆判她十年五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判決維持原判定讞,近期將入獄,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詐領金額計達四四九萬餘元
陳粹鑾曾二連霸高雄市議員,於二○一三年二月間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旅遊,再持旅行社開立的收據,向市議會請領「國內經建考察經費」三萬元,被依職務詐財罪判刑三年八月定讞、褫奪公權三年,二○一八年八月發監執行,二○二○年八月假釋出獄。
陳的女兒鄭安秝於二○一八年代母出征參選巿議員當選,成為國民黨史上最年輕的高雄市議員。不料檢調隨後查出,陳粹鑾不僅在市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甚至服刑期間仍在獄中遙控詐領,與兒子鄭嘉宏、服務處主任王美珠共謀,利用不知情的鄭安秝議員職務,偽以表哥及司機等人名義,製作不實助理名冊,向議會冒領或溢領公費助理補助款。
法院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一審高雄地院認定,陳粹鑾於兩屆議員未滿任期,以及鄭安秝的一任議員期間,三任各詐得一一四萬元、二六五萬元、六十九萬餘元,共詐取四四九萬一五二六元,將陳粹鑾判刑十年五月、鄭嘉宏一年四月、王美珠二年六月。
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年四月宣判,維持陳粹鑾母子刑期,但宣告鄭緩刑四年,王美珠於二審宣判前撤回上訴而確定。母子上訴,最高法院認定其上訴沒有理由,駁回後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