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要北市府 啟動容積違失行政調查
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決議由市府後邀集相關公會、學會等專業團體確認京華城施工範圍,但2樓以上不得施工。(記者何玉華攝)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昨在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報告「收回京華城廿%自創容獎」的做法,擬在相關人被起訴後再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行政調查,但議員們認為態度消極、怠慢,委員會決議請市府在一週內成立調查小組行政調查;都發局長簡瑟芳允諾十一月十四日前呈報府級成立。
簡瑟芳說明市府研擬收回廿%容獎的具體策略,是在相關人被起訴後,視起訴書內容及犯罪事實,府內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行政調查,若無法確認都市計畫違法,將等判決結果再處理;若確認都市計畫違法,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七條撤銷都市計畫公告,並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勒令停工,開發業者變更都市設計取消廿%容獎,完成建造執照變更後,才能繼續施工。
社會民主黨議員苗博雅認為,行政調查與司法調查應同步進行,市府要等起訴後才行政調查,非常消極、保守、怠慢;監察院糾正容積有違失時就應該調查,檢方、議會專案小組等都已經調查到這樣,市府還沒做行政調查「很奇怪」。
苗博雅也認為,市府以都市計畫違法與否來思考、甚至要等判決結果再處理,「等於不用查了,放著給爛尾」。苗說,如果有人行賄、收賄被起訴,也可以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二三條第四、五款撤銷,甚至啟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已經幫蔣萬安想了十八套劇本,他講來講去還是那一套,到底有沒有在聽?」質疑市府是在對京華城放水。
議員許淑華曾建議,要求開發商鼎越先繳納廿%容獎的八十七億元保證金。簡瑟芳昨說明,研議後認為,依目前簽訂協議書,單方要求先繳不可行,需邀鼎越另行訂定補充協議,經雙方合意才能執行;且在容獎有違法疑慮下,要求提前繳保證金以繼續施工,有矛盾之處。
確保工地安全 議會決議再做施工勘驗
另外,京華城土地被台北地院裁定扣押,開發商鼎越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但北院仍裁定准予扣押。台北市府之前因假扣押決定不予施工勘驗,形同實質停工,但一樓仍有部分尚未完工,為確保工地公共安全,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昨決議,由市府在兩週後邀集相關公會等專業團體確認施工範圍,再做一次施工勘驗,完成地下一、二樓及一樓樓地板,但二樓以上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