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科員淪共諜 竊錄藏獨資訊 判免職
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前科員陳德門博彥淪共諜,監院懲戒法院判決「免除職務」,不得再任公務員;本案得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前科員陳德門博彥,被台商、中國海南省台資企業協會榮譽會長方翔吸收,用錄音筆竊錄長官談及在台藏獨人士現況的相關對話資料,提供給中方,台北地院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刑三年六月,二審審理中。文化部將陳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免除職務」,不得再任公務員;本案得上訴。
判決指出,陳德門博彥二○一七至一八年間,受方翔邀約赴海南島旅遊,並接受食宿招待,結識海南省國安廳處長「侯正」,陳同意被吸收為組織成員。
調查局獲報方翔積極吸收組織成員相關情資,並查出陳德門博彥涉案,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一審北院判決陳德門博彥三年六月徒刑,方翔五年四月、方妻冉菊無罪、徵信業者丁肇寵一年八月,已上訴二審。文化部將陳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日前宣判,痛批陳僅因不願破壞私誼,察覺「侯正」是中共黨政軍人士後,仍提供國家情資,且利用錄音筆竊錄機關長官談話,完全不顧及國家安全,情節重大,足證已不適任公務員,判決免除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