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案》都發局發函凱基 要求說明鼎越信託細節
游淑慧(右)要求,都發局應釐清鼎越、京華城、凱基信託契約內容,是否授權凱基提出都市計畫變更;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左)表示,上週五已發函凱基。(取自台北市議會網站)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案、扣押京華城土地,土地所有權人鼎越抗告成功;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昨天指出,都市計畫變更是由鼎越信託的凱基銀行授權京華城公司提出,凱基與京華城都不是地主,為何可以上下其手詐騙北市府、申請都計變更?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表示,已發函請凱基說明三方信託契約細節,收到回文後,將做為後續行政措施參考。
游淑慧質疑都計變更申請人資格
游淑慧昨在台北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指出,京華城公司早在二○一九年十月就將京華城土地賣給鼎越,雙方同意將買賣價金、不動產交付凱基銀行信託,京華城、凱基都不是實質土地所有權人,為何可以上下其手詐騙北市府、申請都計變更?質疑鼎越一開始就知情,應釐清三方信託契約細節。
游淑慧表示,凱基變成都市計畫變更申請人,都發局應查證凱基受託權力是否包括「申請都市計畫變更」?此外,內政部函釋的「土地權利關係人」也不包含「受託人」,受託人無權對土地提出都計變更,如何可以出具同意書、授權京華城?如今,鼎越主張不是他們提出都計變更而抗告成功,但如果信託契約就授權凱基,鼎越自始就是共犯。
游淑慧說,她已發公文請都發局代轉內政部,說明都計法第廿四條的「土地權利關係人」是否包含信託關係;簡瑟芳指出,上週五已將公文轉出,另發函凱基說明信託本意,目前兩者都尚未回覆。
都發局補充說,申請都計變更當下,土地謄本所有權人為凱基銀行,委託人是京華城公司,因此由京華城公司提出變更申請,並附有凱基銀行的土地使用變更同意書,後於審議過程配合謄本所載,將申請人修正為凱基銀行;依據當時土地登記資料,並未載有鼎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