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公投綁大選 民團:丁守中是受害者
藍委推公投綁大選,公督盟以二○一八年公投綁大選為例,點出當屆邊投票邊開票的亂象,讓時任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成為受害者。(資料照)
〔記者林哲遠、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排審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所提「公投法修正草案」,羅主張公投綁大選,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昨受訪時以二○一八年公投綁大選為例,點出當屆邊投票邊開票的亂象,讓時任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成為受害者,呼籲國民黨切勿以不專業的方式急就章的修法。
籲勿以不專業方式急就章修法
「民眾黨、國民黨別忘了!」張宏林直言,二○一八年選舉九合一大選綁十大公投,因投、開票時間延長,造成邊投票邊開票的亂象,當時的受害者就是國民黨,甚至可以去問問丁守中,若當初台北市長選舉、公投是分開的話,是否會比較開心?
他分析,國外可以公投綁大選是因為他們可以利用投票機器、數位投票等方式,但韓國、美國現在也回頭思考,台灣以「較笨」的人工投票方式爭議度反而較低。他強調,若要合併選舉,就要在投票、開票上有相關防弊措施。
國民黨新國會智庫昨發佈民調,有逾六成民眾支持恢復公投綁大選,羅智強、牛煦庭、洪孟楷、林沛祥等國民黨立委均表示,公投不綁大選多花上億元選務成本,又造成公投投票率下降,呼籲民進黨不要阻擋修法。
藍智庫民調 逾六成民眾支持
另,針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修正案要求總統或行政單位若未在三個月內提出方案應對公投結果,行政首長應立即辭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賴的提案恐怕是違憲的。首先,選舉罷免是針對人、公投創制與複決是針對事;再者,公投的本質是讓民眾參與法律、法規或政策的創制與複決,沒有道理把公投的結果連結到要求行政首長辭職。
賴中強表示,第三,「憲法」規定行政院長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去職,包含國會倒閣或總統免職;要讓總統去職則是透過彈劾或罷免,若透過「公投法」去規定行政院長或總統在公投後,什麼樣的狀態下必須去職,就是以法律去創造「憲法」所沒有的去職條件,就等於是立法者不經過修憲程序推翻憲法。
羅智強則表示,總統是憲政機關,總統府的機關首長是秘書長,所以該條文沒有涵蓋到總統問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