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國情報告 不得要求即問即答

    總統府等四機關針對國會擴權法案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宣判,「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等五項條文均為部分違憲、部分合憲,僅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全部違憲。(記者叢昌瑾攝)

    總統府等四機關針對國會擴權法案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宣判,「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等五項條文均為部分違憲、部分合憲,僅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全部違憲。(記者叢昌瑾攝)

    2024/10/26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宣判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修法部分,憲法法庭指出,新條文規範效力不及於總統,對總統無憲法上的拘束力,此部分不牴觸憲法,不過,立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不得就內容,要求總統「即問即答」,或要求總統聽其建言,相關部分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權限,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即日起失效。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四「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明定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口頭或書面報告;總統就立委的口頭提問,應依序即時回答,就立委的書面報告,則應於法定期限內以書面答覆。

    憲法法庭昨判決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僅賦予立法院得被動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權,總統並無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立法院亦無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

    總統是否、何時、以何等方式使立法院得聽取其國情報告,及其國情報告之主題與涵蓋範圍等,總統得本於其憲法職權而為審酌決定,並基於憲法機關相互尊重原則,與立法院協商後實施,並非立法院得片面決定者。

    憲法法庭也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由立院每年「邀請」總統至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其規範效力不及於總統,立法院依本項規定所為邀請,對總統並無憲法上之拘束力,無牴觸憲法問題 ,屬「限縮合憲」。

    但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

    因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四等規定,立委在總統國情報告後,得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總統應即時回答,及經院會決議,排定議程聽取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進行國情報告,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