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冠上「分裂國家罪」楊智淵已遭中共秘密判刑9年
被冠上「分裂國家罪」 楊智淵已遭中共秘密判刑9年。(美聯社檔案照)
我官員︰中方公布懲獨22條後 首個被拿來祭旗的台灣人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公布懲治台獨廿二條意見後,據透露,被控犯下「分裂國家罪」的台籍人士楊智淵,已被中共當局「秘密審判」,重判九年有期徒刑;我方官員指出,楊智淵不是台獨,卻被中共拿來祭旗,將懲獨廿二條「長臂管轄」到台灣。
二○二二年八月,時任美國眾院議長裴洛西訪台後,中國以「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捕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並冠上「分裂國家罪」罪名。去年四月,中共將楊智淵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人關押在中國已逾兩年。
中共今年六月發布懲獨廿二條意見,單方面宣稱將追懲台獨頑固份子,凡主張一中一台、兩個中國、台灣獨立,最重可判死刑。據透露,中國國安部八月進一步指控,楊智淵是「台獨頭目」涉犯分裂國家罪,中國司法單位日前已重判楊智淵九年有期徒刑確定。
官員指出,楊智淵成為懲治台獨廿二條公布後,第一個被中共拿來祭旗的台灣人,而中共基於一些特殊原因,並未對外公布消息。
他批評,楊智淵過去曾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立委,也擔任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推動台灣入聯,後來在中國教圍棋,根本不是台獨;中共卻以楊智淵在台灣的言行入罪,將惡法「長臂管轄」到台灣人身上,呼籲民眾應避免前往中港澳,以維護自身安全。
曾遭中國關押五年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昨受訪表示,楊智淵判刑後,會被送到監獄,除本刑之外,應該還有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即便出獄也無法立刻返台。按照中國法律,楊智淵家屬每月可去探視一次,並通電話一次,不知中國是否願意讓家屬過去探視。
李明哲說,當年營救他的團體非常高調,使得中共將審判、入監消息全都公開,但楊智淵案完全不同,中共不發布消息,連人被關在哪都不知道,當家屬低調不出聲、外界不聲援時,楊智淵入獄後恐面臨更不人道的對待。
「楊智淵肯定是冤案!」李明哲表示,楊智淵在台灣參加過支持台灣獨立的團體,後來去中國教圍棋,中共便將在台灣的合法行為,當成在中國境內一樣判刑,「這不只是打壓言論自由,更把台灣人每天在做的事情當成犯罪看待」,不僅侵犯楊智淵的人權,也侵害台灣的國家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