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港澳居民等納入新住民 學者憂國安漏洞
新住民基本法前晚三讀通過,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左起)、黃國昌、麥玉珍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開心慶祝。(記者田裕華攝)
兩岸條例、港澳條例將變子法 行政業務恐疊床架屋
〔記者陳鈺馥、陳昀/台北報導〕立法院會十六日深夜通過新住民專法,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挾人數優勢表決,確定名稱為「新住民基本法」,而非協商達成共識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無視陸委會示警,中配納入「新住民」,再以「新住民基本法」概括,兩岸條例、港澳條例將變成子法;學者批評,這是粗糙、不負責任立法,將造成行政機關的業務疊床架屋,甚至可能成為國安漏洞。
新住民基本法三讀條文明定,該法適用對象納入經許可在台灣居留、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的中國人士、港澳居民;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統籌規劃相關事宜,並應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基金管理委員應納入具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分的代表。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上週在朝野協商指出,新住民中,有六十五%是中國籍配偶,中配或大陸人士在台灣,一九九二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制定以來,就是這一塊的基本法,另有一個針對港澳人士的基本法「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梁文傑說,如將原大陸人士或原港澳人士通稱「新住民」,然後用「新住民基本法」概括它,就變成兩岸條例、港澳條例是「新住民基本法」的子法或作用法。
法律間扞格衝突
中央警察大學助理教授王智盛受訪表示,基本法位階高於條例,國民黨、民眾黨用突襲方式,不甩朝野協商結論、將「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改成「新住民基本法」,用這麼粗糙、不負責任的立法,將中配、外配以「新住民」名義全框在一起,等於開了一個大洞,將造成移民法規、兩岸條例等多部法律之間扞格衝突。
「潘朵拉盒子被打開後,問題會層出不窮!」王智盛指出,新法規定內政部要成立新住民三級機關,以後業務是否與移民署競合?目前「新住民發展基金」由移民署執行,新住民業務、移民輔導、移民管理都在移民署,成立新機關後業務該如何劃分?可能會出現疊床架屋,竟然就這樣倉促通過。
王智盛質疑,原本是要通過新住民權益保障的法律,卻變成基本法可架空兩岸條例,如果未來要設按照新住民比例組成的新住民委員會,中配會佔最多數,將衍生更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