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樑連署人未回函 基市選委會視為無效 中選會:必要時依主管職權處置
基隆市選委會展開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查對工作,指民眾收到查詢單若未回函,視同無效連署人,與中選會認定標準不同。(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盧賢秀/綜合報導〕基隆市選委會已展開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查對工作,並決議若查詢單「逾期招領」、「查無此人」,將逕行認定為無效連署人,甚至指稱民眾收到查詢單後,務必回函,否則視同無效連署人,與中選會認定標準不同。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昨受訪強調,中央與地方選務機關必須依法循例辦理選務,若地方選委會未依法令辦理選務,必要時,中選會將依其主管職權調查證據並做適當處置。
依法循例辦理選務 不可有差別
對此,基隆市選委會總幹事張淵翔表示,查對連署人名冊是地方縣市選委會的工作,中央選委會是監督、指導單位,中選會若以指導單位來調查、處置,基隆市選委會願意配合。
不得因連署人未回覆 刪除連署
基隆市選委會近日為查對時限、連署查詢單的認定標準與中選會隔空交鋒。針對雙掛號寄送查詢單給「有疑義的連署人」,基隆選委會決議「逾期招領」、「查無此人」將逕行認定是無效連署人,其它七項包含拒領、查詢單有回覆但未簽名或未蓋章、查詢單有回覆但未勾選是或否、查詢單有回覆但同時勾選是及否兩個選項、未回覆查詢單、逾期回覆查詢單和其他,將依綜合事實認定是否符合連署效力;中選會則認為,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回覆查詢單,就作為刪除連署人名冊的事由。
陳朝建指出,中央與地方選務機關都必須依法循例辦理選務,不可有差別待遇,才能維繫選務的公正、公平與穩定。若基隆選委會堅持其認定方式,未依法令辦理選務,「必要時,中選會也會依其主管職權調查證據並做適當處置」。基隆市選委會強調,一切按照選罷法與公職人員罷免連署及查對作業的規定,秉持行政中立並審慎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