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多輕判 法界盼公正第三方作證

為鞏固中共滲透事證,國內情報單位促成立「第三方審議委員會」。(資料照)
〔記者陳彩玲、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共對台滲透樣態日益多元,近期許多國安案件,法官常因檢調無法有力證明滲透來源具中國情報人員身分,或提不出詳細金援方式,因此判決無罪。法界人士認為,國內各情報機關應強化整合,除進行滲透來源的身分核實,追蹤資金流向,也應成立公正第三方單位提供客觀分析及證明給法院參考,才能鞏固事證,將共諜定罪。
金流 滲透來源 舉證困難
國安案件起訴後,對於滲透來源,組織成員及資金流向常是法庭攻防重點,但調查局派員作證時,就有法官曾質疑,調查局偵辦共諜案,作證者又是調查局的人,此舉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
曾偵辦多起國安案件的檢察官坦言,證明滲透來源身分是現在執行案件上最困難的問題之一,希望能有情報機關願意協助,「抓到共諜後,總不可能發函給國台辦,希望他們協助提供身分資料」。另一名資深調查官指出,近期內部開始檢討,究竟是法官的認知問題,還是蒐證不夠完備。他表示,很多時候只能依據通訊監察、被告供述等間接證據佐證。此外,現今中共時常透過地下通匯、虛擬貨幣等方式掩飾資金來源,也是辦案一大難關。
事實上,國內情報單位一度欲共同成立「第三方審議委員會」,只要檢調機關在偵辦國安案件過程中,發現相關滲透來源或組織成員的資料存有疑義時,即可請求召開此審議委員會,在各專家學者討論下,提出客觀分析和證明,供給法院參考,但最後胎死腹中。
律師郭明翰表示,檢調偵辦共諜案時,發現疑似被外洩的國家軍事機密、公務秘密等,都需要經過特定機關本於專業職能,提供意見予法院認定被告的罪責,滲透來源或組織成員的身分虛實,也應比照辦理;且許多檢察官、法官缺乏國安專業,設立專責核實單位,刻不容緩。
有資深檢察官提出,調查局為掌握中國情勢發展動向及最新實況,一九八八年出版「中國大陸綜覽」,至今已多次編修,書中記載許多中共中央組織人事、中國主要社會團體等,陸委會、海基會也應該效仿,讓檢調單位在偵辦案件時能有依據,也具公信力。
陸委會回應,陸委會於二○一一年即已委請學者完成「中國大陸對台工作組織體系與人事」的委託研究,並印製專書分送各相關行政機關、司法檢察機關、國立大學、地方政府等參考。今年委請學者進行第三次改版,已於今年五月間分送各機關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