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加入聲請釋憲 監院批國會擴權法案 違反權力分立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昨宣布,監察院將針對國會擴權法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林哲遠、施曉光、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廿一日否決「國會擴權法案」覆議,總統賴清德廿四日簽署並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法案將在今日生效。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昨召開記者會宣布,監院反對國會擴權、嚴守權力分立,待法案生效後,經過小組討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他強調,憲法設計調查權歸屬監察院,若要破壞憲法設計,唯一途徑就是修憲,歡迎立法院提修憲、開修憲委員會,但不能藉由修法的方式,把所有權力偷渡到立法院。
李俊俋提出監院三項釋憲理由,我國目前為五權憲政體制,立法院調查權與國外三權分立的國會調查權明顯殊異,不應混淆,根據「憲法」第九十五、九十六條以及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調查權專屬監察院行使。「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將調閱權直接改為調查及調閱權,監察院只能針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進行調查,但立法院行使的範圍在哪、對象是誰,與監察院調查權間的界線在哪,完全沒有講。
李俊俋續指,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意旨,立法院調查權是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的輔助性權力,立法院的調查事項與對象並非無所限制,且立法院調查權非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訴追,與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的行使明顯有別。立委不應擴權扮演檢察官或監察委員的角色,混亂憲法該有的角色與分際。
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回應,監察院這八年來看不到揭露弊案等實質功能,此時出來抹黑立法院的監督權,讓全民看見監察院的無能以及賴清德總統的狂妄與獨裁。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民進黨主政下的監察院已經從「酬庸院」升級成「廢物院」,院長陳菊僅召開談話會,未經監察院會同意就決定聲請釋憲,才是毀憲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