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國安執行法規定七月實施》學者:模糊地帶多 國人赴中要當心
北京前天公布「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式規定」與「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自七月施行。圖為北京天安門。(路透檔案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北京前天公布「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式規定」與「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自七月施行。對此,台灣智庫中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瑟致研判,七月起中國會展開大規模國安執法,以彰顯落實這兩個規定,但法律仍有很多模糊地帶,由執法人員裁量判斷,國人赴中要小心。
吳瑟致指出,中國在國安法歷次修改過程中,執法人員對於何謂涉及到國家安全的判斷範圍,例如顛覆國家政權或境外勢力的間諜行為,定義其實是模糊不清的,執法有裁量空間。這兩個規定是程序法,其目的在於框定執法人員在查處或拘捕過程中的判斷、流程與步驟。
吳瑟致說,雖然如此,對於查證或取證,規範仍模糊,換句話說,哪些事證可以被扣留,或執法人員符合怎麼狀況才能進入到民眾私人住宅、企業內部來查察,基本上,仍是執法人員說了算。只要執法人員認為有危及到國家安全疑慮,都可以採取這些動作。
吳瑟致指出,例如民眾在網路或手機、電腦提到模糊不定的政治議題,雖然有執法的流程規範,恐也會被視為涉及國安的事證,也讓外界憂慮,中國藉此做政治報復,司法壓迫會越來越多。
不願具名的兩岸學者表示,條文中有對電子設備查扣程序,雖然過去國安部門可以查扣、檢查手機,但沒有相關規範,去年以來就有知名泛藍兩岸學者到中國訪問被檢查手機,此次列在執行法裡,直接給公安這個明確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