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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提案爭議多 朝野戰火一觸即發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資料照)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資料照)

2024/04/14 05:30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排審藍白陣營所提的國會改革相關草案,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十五案、「刑法」二案及「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三案。提案內容涵蓋總統國情報告方式、藐視國會罪、國會聽證調查權、人事同意權等違憲擴權爭議,朝野戰火一觸即發。

要求總統即時詢答 法界︰憲法明定總統國情報告非詢答

關於總統國情報告,多位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均提案要求總統應接受即時詢答。但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明定,立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法界人士多次強調,憲法的前提非常清楚,就是立院提出邀請,總統「得」決定要不要來,且總統是來進行報告而非詢答。

藐視國會罪方面,藍委認為官員於國會備詢屢有避重就輕、實問虛答規避監督,甚至反質詢等情事,實屬嚴重藐視國會的亂象。不過,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曾說,外國採內閣制或混合制國家,雖賦予國會議員「質詢權」,但政府官員如有反質詢或實問虛答情形,尚無科處法律責任之明文。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也認為,國民黨立委推出藐視國會罪,甚至明訂刑責罰金,只是想讓官員唯唯諾諾,這不是健康的國會應有的型態。

推藐視國會罪 學者︰恐藉此勒索或洩漏國家機密

針對國會聽證調查權,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楊瓊瓔等人提案,若一般民眾拒絕國會傳喚,將吃上刑責。立法院在十日公聽會的書面報告則強調,國會調查權不應以調查私人為主,並應注意基本權利的保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法學教授林志潔亦質疑,司法程序對法官、檢察官要求何其嚴格,尚且無法訂定「藐視司法罪」,立院相關倫理規範付之闕如,竟要訂藐視國會罪?難道不會以此勒索企業、威脅私人,或利用調查得知國家核心關鍵機密,洩漏給敵對勢力。

至於人事同意權,有藍委主張各部會首長就任時,爭議對象應進行調查聽證程序,且國會應具備行政首長的人事解任權。但依憲法規定,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任命須經立院同意的官員,僅包括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以及中選會、NCC等獨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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