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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任中國黨政軍職 增列上百機關團體

陸委會近日預告修正禁止國人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公告例示,新增禁止的中國中央機關多達上百個。(資料照)

陸委會近日預告修正禁止國人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公告例示,新增禁止的中國中央機關多達上百個。(資料照)

2024/01/09 05:30

防止中共對台統戰滲透 陸委會修正公告例示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陸委會近日預告修正禁止國人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公告例示,新增禁止的中國中央機關多達上百個,此外,還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監察委員會等,至於政治性黨派與團體,包括海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全國台聯)、孔子學院及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等。

兩岸條例第卅三條第二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公告禁止的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規定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若是公務員與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者則面臨刑責。

陸委會說明,中國黨政體制複雜有其特殊性,且時有組織結構、名稱變化、更動情形,對於禁止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黨政軍組織,立法文字難以窮盡列舉。為避免中國輕易規避我方規定,條文並增訂禁止擔任「涉及國家認同或基本忠誠度」、「對台統戰工作」,或「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之中國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

陸委會表示,中共近年不斷擴大「促融促統、以台治台」作為,藉由相關公告未明確例示說明之組織,利誘招攬台灣人民擔任其黨政軍職務或為其成員,企圖對台形塑融合假象、營造統戰樣板、威逼政治認同及影響民心士氣。

全國台聯、人民日報、民革等在列

陸委會指出,十餘年來,中共多次推動組織調整,相關公告內容漸難精確對應中國黨政軍組織實際現狀。為維護台灣安全及安定,防止中共對台統戰、滲透及分化,因此預告修正「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之事項附件。

根據公告,新增禁止中共直屬事業單位,包括人民日報、求是雜誌、光明日報等,還有軍事科學院、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等;至於黨派群眾組織團體,則有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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