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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千萬助理費 基市議員張秉鈞及父母獲緩刑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與父母詐領助理費,均判緩刑五年。(資料照)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與父母詐領助理費,均判緩刑五年。(資料照)

2023/12/30 05:30

〔記者林嘉東、俞肇福/基隆報導〕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及父母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案,基隆地院昨宣判,審酌三人皆坦承犯行、並繳回一○八一萬餘元犯罪所得,從輕量刑,張秉鈞、父親張錦煌(前基隆市議員)、母親陳瓊茹分別量處一年十月至兩年不等徒刑,均緩刑五年。可上訴。

張︰助理費都用在公務

對於判刑結果,張秉鈞透過新聞稿表示「尊重」;他說,所有助理補助費確實都用在公務,待收到判決書後,將會與律師研究討論是否上訴。

判決指出,張錦煌擔任市議員期間,利用六十多歲、在市場賣臭豆腐的吳明停,與四十六歲男子陳忠勝當人頭,詐領助理費多年。張秉鈞接棒當選後,沿用吳男、陳男當人頭助理繼續詐領。

張錦煌自二○○九至二○一八年議員任內,張秉鈞自二○一八年起擔任議員期間,利用吳、陳當人頭,分別詐領助理補助費九六二萬、一一九萬餘元。檢方另查出張秉鈞二○一九年參選基隆市立委時,未依法申報收受的一百萬元政治獻金。

張秉鈞一家三口審理時皆認罪,合議庭昨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張秉鈞一年十一月徒刑、張錦煌兩年、陳瓊茹一年十月,三人皆褫奪公權四年。

合議庭另審酌張錦煌父子無前科,三人坦承犯行,且合計繳回一○八一萬餘元犯罪所得,給予三人自新機會,均予緩刑五年。

張秉鈞另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判刑四月、亦緩刑五年,支付公庫八十萬元、義務勞務一百廿小時。

法界人士指出,張秉鈞可上訴,在判刑定讞前,仍保有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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