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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領助理費 國民黨前彰縣議員 許晉揚判2年

彰化縣前縣議員許晉揚在職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資料照)

彰化縣前縣議員許晉揚在職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資料照)

2023/12/08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國民黨籍彰化縣前縣議員許晉揚,任內聘僱蔡姓妻子、蔡姓妻舅(妻子弟弟)當助理,其妻舅只做五個月就到雲林工作,但許晉揚仍持續向彰化縣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費,三年多來共詐領七十五萬二三○○元。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許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褫奪公權一年,支付罰金十二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七十五萬二三○○元。

判決書指出,許晉揚(卅九歲)二○一八年十二月廿五日任職後,先聘僱妻子和楊男擔任公費助理,二○一九年三月楊男離職後,改聘僱妻舅蔡男擔任助理,每月得領取二萬四八○○元助理費,還有年終、春節獎金等。蔡男於同年九月起就到雲林從事二手車買賣工作,但許晉揚每個月仍向縣議會申請蔡男的助理補助費,再由蔡妻從提款卡提領,三年多來合計詐領七十五萬二三○○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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