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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日日Shoot》強制猥褻罪 最重五年徒刑 法界:朱若不認罪 入獄機率高

    名嘴朱學恒被控涉嫌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天被北檢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資料照)

    名嘴朱學恒被控涉嫌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天被北檢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資料照)

    2023/10/24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名嘴朱學恒涉嫌兩度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法界認為,朱並非乘女方不注意偷親,而是在女方抗拒及撇頭的情況下兩度強吻嘴唇,這才被起訴強制猥褻,若朱在審理期間仍不認罪、未與女方和解,就不可能判處可易科罰金的最輕六月徒刑,入獄可能性極大。

    律師翁偉倫表示,強制猥褻罪的刑度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倘若法院認定朱有罪,依審判實務而言,在沒有涉及觸碰性器官的強制猥褻犯行,通常不會判到最重的五年徒刑,以本案涉及兩度強吻的犯行為例,可能的刑期大約會落在六個月以上至一年以下。

    想爭取緩刑 須符認罪、和解等條件

    翁偉倫指出,朱若想爭取緩刑,須符合認罪、與被害人和解等條件,倘若朱始終沒有認罪,就不可能被判處最輕的六月徒刑,也就沒有機會易科罰金,實務上可能判刑一年左右,入獄的可能性很大。

    律師黃致中認為,朱之所以被認定涉強制猥褻,而非刑期較輕的性騷擾,主因即在於朱兩度違反女方的意願,例如以身體壓制女方,甚至在女方明顯抵抗及撇頭閃躲時,仍強吻長達數秒,而非乘女方不注意時偷親一下。

    黃致中指出,依司法實務經驗研判,如果朱認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有機會爭取緩刑;如果不認罪,刑期可能從最輕的六月徒刑遞增,最終結果可能判七月徒刑至一年以下。由於此案為「MeToo」運動中首件起訴的案件,對於勇敢站出來的被害人來說,具有鼓舞的指標意義。

    關於犯強制猥褻判有罪入獄的案例,台中市蔡姓男大生向女同學告白被拒,於兩人獨處空檔強吻女方,直到女方強烈掙扎才罷手;蔡男於法院審理時認罪,欲爭取緩刑,但女方不原諒,希望他入獄「贖罪」,一、二審均判蔡男七月徒刑,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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