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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共犯 好油版主林裕紘收押 自導自演遭恐嚇 嚴重危害社會安寧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自導自演遭恐嚇案,桃園地院昨凌晨一點裁准羈押禁見。(資料照)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自導自演遭恐嚇案,桃園地院昨凌晨一點裁准羈押禁見。(資料照)

2023/10/09 05:30

法官提三理由 裁准羈押禁見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自導自演遭恐嚇案,林前天清晨返台被警方帶回訊問,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後,被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於昨天凌晨一點裁准。法官提出三點裁定理由:一、林犯罪嫌疑重大;二、此案仍有不明共犯尚待追查,且有滅證、串證之虞;三、此案對社會安寧造成重大危害、扭曲人民言論對全國性民生大眾議題討論的正確性,造成社會人心動盪不安。

林犯罪嫌疑重大 恐滅證串證

桃園地院指出,林裕紘經訊問,坦承涉犯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及誣告罪,並有同案被告前國民黨黨工許哲賓之供述及相關人證、物證佐證,堪認犯罪嫌疑重大。依許供述,事後林曾要求許刪除雙方通訊紀錄,且林自稱與許聯絡的手機返國前遺失,林也自陳使用LINE、VIBER軟體與許通話是為避免留下通聯紀錄,足認林有湮滅證據之虞。另,林供稱知悉許有虛擬帳號管道,而許自陳帳號來源有自行創設及不詳友人提供,顯見尚有不明共犯待追查,林有串證之虞。

法官考量,此案涉及社會重大民生議題、言論自由、人身安全及國家追訴權的行使,林的犯行對社會安寧造成極大危害,扭曲人民對全國性民生重大議題討論的正確性;審酌國家刑罰權遂行的公益考量與林的人身自由之私益,認為羈押處分適當且有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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