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威脅公務員或受託廠商 學者:恐違政府採購法
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陽明交大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李忠庭涉嫌以錄音威脅公務員或受託廠商,恐違反政府採購法。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前文化局長錢康明昨天爆出市長高虹安的男友李忠庭在外面談事情時有錄音,甚至還以此找朋友要脅錢康明。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陳建名批評,依錢康明爆料內容,高虹安一方面與男友李忠庭分享權力,任由李、甚至授意李在府內外喬事情、喬標案;一方面由李向建商以低廉價格,租用豪宅供兩人居住使用,已涉及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政府採購法,以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法規。
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陽明交大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也表示,李忠庭涉嫌以錄音威脅公務員或受託廠商,恐違反政府採購法。
林志潔說,錢康明直指喬事、有關說請託包攬標案疑義的J(李忠庭)是「有錄音」的,而且是錄音來威脅其他公務員或廠商。政府採購法中,若使採購或規劃人員不為決定或違反本意而為決定,而有強暴脅迫行為,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重罪;若以此要求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人員,洩漏交付採購資訊而施予強暴脅迫,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志潔表示,李忠庭前天的聲明與錢康明所言全然相反,已有犯罪嫌疑,呼籲檢調應展開偵查並儘速保全證據,以防證據滅失。她也建議被威脅的公務員或廠商,可以用證人保護法方式與檢察官合作,即使本身真有涉案,也有機會求取減輕或免除其刑。
綠黨市議員劉崇顯也提到,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三條規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人員,以請託關說或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李忠庭的行為明確牴觸上述規定,依法可處卅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
民代質疑視法律於無物
市議員曾資程說,本以為後宮干政只有在古代宮廷劇才會有,想不到竟活生生在新竹市府上演,有人竟透過對話錄音要脅公務員,不僅破壞政府預算分配的公平性,更視政府採購法、貪污治罪條例等法律於無物,其膽大妄為的舉措,令人嘆為觀止,籲檢調積極偵辦,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